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

Ads Key As Publishers Move Online

出處: eMarketer NOVEMBER 5, 2007 報章雜誌出版商面臨的問題,如何在網路上維持他們編輯的優勢。 出版商必須有衡量數位內容的計價標準,制定出經營的模式。 在北美,歐洲,亞洲2007年第一季,針對高階媒體、娛樂業主管做的一項數位廣告經營模式的調查如下: 1.每千次展示成本廣告(CPM)在未來五年還會是主要標準,佔39%。 2.每次行動成本(CPA)佔21%。 4.收益分攤模式(實體銷售提升)佔17% 5.每次點擊成本(CPC),雖然點擊率的依據不完全正確,有點擊詐欺(click fraud)的問題,但受訪者仍期望這是可行的模式,得到12%的支持。 6.停留時間計價佔9%。 另外,在數位廣告預算花費的調查中,主流媒體入口佔86%,使用者自建內容佔41%,社群網站佔38%,VOD廣告佔29%,手機行動廣告佔25%,遊戲廣告8%。 從使用者自建內容與社群網站的所佔比例中發現,這些高階主管注意到與瀏覽者在內容上互動的重要性。而不同的是,相較於其他行業,新興的廣告平台像是手機與遊戲,得到受訪者較高的信賴。 CPM:以展示計算收益,不管訪客是否點擊都是以每千次展示的費用來計算。 CPA:訪客點擊廣告進入指定的網站,然後完成某些動作,廣告主才需要付費。動作包括購物、註冊會員、訂閱電子報等。 CPC:廣告成本依點擊次數計算。

1 則留言:

Kevin 提到...

就目前的出版業者,除了本身平面刊物的讀者外,更要顧到網路閱讀的族群。延續之前所談的出版業在網路上的獲利模式,以及所使用的廣告策略。在媒體廣告上的支出占大多數。而透過Web2.0的使用者自建內容(UGC)與社群網站服務(SNS)則是最新重視的部分。由於目前投入在媒體廣告的資金較多,因此考慮廣告計價的方式更慎重,所以會有CPM、CPA、Revenue Sharing、CPC、Duration Time等計價方式。至於UGC與SNS的廣告效益很難估算,個人認為無論是出版業者的網站,亦或是其他電子商務業者,在此部分投入的成本支出,可視為在無形資產(網站品牌、網站形象)上的用途;相信對於自身品牌或形象很在意的網路業者,投入UGC、SNS的成本自然會提高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