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4日 星期三

Will Social Networks Remain Low-Ad Districts?

出處:eMarketer JUNE 2, 2008

以下是資深分析師David Hallerman的見解大綱:

我在過去幾年一直對社群網路是否真的會變成網路市場的中心抱持懷疑的態度,並在Will MySpace Revenues Add Up?這本書中有提到,但是經過了一些資料挖掘後,我反而改觀了。改變的兩個原因是:金錢跟人。也就是說,到底網站的廣告收入是否能相對應於流量? 然而流量和收入不是唯一的相對應,而人們停留在網站的時間長短也是其中一項因素,而用眼球數來做一個粗略的估計是其中一個方法。

為了做此研究,我收集eMarketer規劃的2008年美國五大網站(MySpace, Facebook, Google, Yahoo! and MSN)的廣告收入,然後使用Nielsen Online2008年資料,得到了針對在美國的每名訪客的平均線上廣告收入的簡單的估計:

  • Google: $65.55
  • Yahoo!: $31.25
  • Microsoft (MSN): $17.74
  • MySpace: $12.85
  • Facebook: $11.79

Google得到第一名並不意外,然而最大的兩個社群網站的每名訪客的收入已經快要趕上MSN了。當你連同Collective Media這個研究一起考慮時,只有26.8%的美國代理人和廣告客戶表示他們將不會在社群媒體網站上放廣告─暗示著將有73.2%的人會放廣告。

社群網絡廣告也有面臨一些挑戰,當行銷人調查廣告放置位置的影響力時,舉例來說,在DoubleClick Performics的研究中只有1%的受訪者能舉出在社群網站上的廣告。

哪些原因可能是社群廣告和行銷的一部份?

  • 口碑行銷,擁有兩個優勢:社群網路的溝通面和同儕推薦的行銷策略。這有可能是為什麼有62%的行銷專業人員告訴TNS Media IntelligenceCymfony關於創造口碑或是病毒式行銷對他們的工作有很大的潛在影響。

  • 產品安置娛樂功能,像是影音或是線上娛樂的產品贊助,包括遊戲。這也可能包括有助於故事進展的專業級品質影音,像是沒有情節或是只有特性,並且讓他們對這些元素做建議並且投票。

  • 完全知情並且同意下的行為鎖定廣告可以是社群網絡的最原始方法。同意將意味者不只是自願名單,網站的訪客更是清楚明白這是利益上的交易。對行銷人來說,社群網絡擁有可利用的詳盡訪客資料和訪客行為的連結將會有高度的相關,因此廣告配置特別的有效。

沒有留言: